性霸凌是一種不當的性行為,通常指的是在權力不平等的情況下,一方以強迫、威脅、恐嚇、或其他不當手段對另一方進行性侵犯、性騷擾或其他不當的性行為。以下是一些性霸凌的常見形式和規範:

性侵犯: 強迫他人進行性行為,包括強姦、迫使進行口交、性交等行為,而受害者不同意或無法給予有效同意。

性騷擾: 不受歡迎的性言論、性挑逗、或其他性行為,使對方感到困擾、不安或受到威脅。這可能包括言語上的騷擾、不當的觸碰、性化的評論等。

性別歧視: 在工作場所或其他場合中,因性別而受到不公平對待,包括基於性別的歧視、排擠、恐嚇等。

網路性霸凌: 透過網際網路平台、社交媒體或其他數位媒介進行的性霸凌行為,包括不當的言論、散播私密照片或影片等。
性霸凌是不道德和不法的,社會通常對此進行譴責。不同地區和國家可能有不同的法律和規範,但通常強調尊重他人的同意、保護個人隱私權、禁止歧視,以及強調性行為應該基於平等和尊重的原則。被性霸凌的個人有權報警、尋求法律援助,而社會也應提供支持和保護,以確保受害者的權益和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