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家暴後,為何受害人總習慣原諒對方?
或許有不少人已注意到,新聞上報導的受害人,往往都是歷經過多次家暴、傷痕累累後,才終於向外界求助。到底為何受害人被家暴後,還能夠屢次原諒加害人呢?
美國心理學家沃克博士(Dr. Lenore Edna Walker),曾提出家暴可能不斷上演的原因,她歸納出暴力循環(The Cycle of Violence)的3個階段:關係緊張期(Tension Building Phase)、暴力期(Violent episode, Acute Explosion),以及蜜月期(Honeymoon Stage)。
在蜜月期階段,加害人可能選擇懺悔、找藉口推卸施暴責任,怪受害人、怪酒精、怪生活壓力等,同時,又藉由送禮物或其他方式討好受害人,讓受害人以為加害人承認錯誤,產生「他不會再犯了」這等錯覺,因此雙方的生活看似回歸平靜,殊不知下一次的家暴地雷,仍埋藏在前方不遠處。
所以,別再抱持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、「小孩不打不成器」等觀念,而刻意忽視受害人的求救警訊;你我一念之間的「關心」絕不是雞婆,而是為社會創造可貴的幸福與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