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台灣首度國民法官判決全紀錄:
鄧如雯案30年後,新北殺夫案彰顯家暴法未竟盲點:
經過3位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評議,判處因殺夫被以殺人罪起訴的被告季姓婦人有期徒刑7年2月。 審判長在宣判後說明,被告仍有選擇脫離家暴之可能性,因此沒有《刑法》上「情堪憫恕」的空間。去年(2022)11月30日凌晨1時40分,季姓婦人趁范姓丈夫酒醉熟睡之際,以菜刀等兇器殺夫,犯後自首稱長期遭受家暴才犯案,2023年3月被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;7月17日由合議庭、公訴檢察官、辯護律師經過不公開程序,三方從57名報到的候選者中,抽選出10名國民法官(其中4位為現場備位)承擔審判與評議重任,為《國民法官法》上路後首例。綜合證據與證人證述,被告的確長年遭受先生家暴,有引起一般人同情之處,然而政府家暴防治資源都有提供其協助,並非完全孤立無援,有選擇其他脫離家暴可能性,其趁被害人酒醉無反抗能力的殺人行為,被評價侵害最重大生命法益,因此並無《刑法》第59條「情堪憫恕」的空間,最後從5年往上加重為7年2月。
1993年鄧如雯殺夫案,是台灣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的緣起,在1996年彭婉如命案發生後,更加速了《家庭暴力治法》的制定,並於1998年開始實施。
不過,現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並不限於女性,男性、老人小孩也都有可能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。
1、 宣講內容摘要:
(1)以愛為名的傷害
(2)家暴到底是什麼
(3)遇到家暴該怎麼辦
(4)常見的迷思
(5)聽完這些的重點是……

2、 本次問題與建議:
(1) 有驗傷單才能申請保護令嗎?
(2) 同性伴侶也可能成為家暴的施暴者或受害者嗎?
(3) 何時打113及110